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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于2025年6月30日正式发布新版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CNAS-RL01:2025,替代CNAS-RL01:2019。新规聚焦实验室合规管理,新增“专项监督”机制,强化全流程管控能力!

在3.6条款中,新增“声明认可状态”权限,明确签发报告需同时承担认可状态真实性责任。
在3.11条款中,CNAS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实验室开展突击检查,重点核查行为合规性,打破传统定期评审局限。
在7.6条款中,无法溯源至SI单位时,必须使用参考物质(RM)标准值或3家以上认可实验室比对结果。
在7.7条款中,严控技术冲突,检测/校准人员不得在任何其他实验室兼职(旧规仅限同类型实验室)。
在9.1.1条款中,最高管理者、法定代表人、质量/技术负责人变更需正式提交申请(旧规仅需报备联系人信息)。
来源: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